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规划建设局)、房地产(住房保障)局、发改委、财政局、国土资源局、农业局:
为确保我省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圆满完成,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,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棚改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及省领导批示,经市州人民政府申请,结合我省实际,现对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再次作部分调整(详见附件1-3)。
各地要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,倒排工期,确保项目如期开工;严格按照法定基本建设程序,尽快完善调整变更项目的相关手续,把在建工程项目统一纳入质量安全监管,确保工程质量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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